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较高
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客户销售货款,为公司流动资产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华锐工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41.63万元、3654.83万元、4824.69万元、6668.8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96%、26.15%、23.91%、32.19%,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0.00%、17.11%、18.63%、48.6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华锐工具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61.83万元、4266.07万元、5507.23万元、7479.09万元,其中剔除返利后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25.50万元、3284.22万元、4279.77万元、6537.85万元,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分别同比增长147.77%、30.31%、52.76%,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
华锐工具指出,公司给予客户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天,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般为3-6个月)较短,导致公司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971.58万元、1270.27万元、2165.32万元和3814.43万元,占比分别为73.30%、38.68%、50.59%和58.34%,逾期金额和比例较高,也高于同行业逾期水平。截至2020年9月9日,剔除公司转型前直销客户回款因素的影响,公司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92.23%、97.34%、93.15%和64.04%。
华锐工具表示,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将继续增加,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则可能进一步提高,将会加大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对公司的现金流或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行业可比公司仅沃尔德披露逾期账款相关数据,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沃尔德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1.31%、20.58%、18.1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64、8.55、6.11、2.39,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94、5.21、4.74、1.66。
存货逐年增加存款周转率下滑
报告期各期末,华锐工具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98.52万元、4825.36万元、5390.74万元、5756.5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89%、34.53%、26.72%、27.79%,存货逐年增加。
华锐工具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存货相应的增长,报告期各期,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7.50%、44.68%、42.03%和41.71%,呈现基本稳定但小幅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原材料和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分别为274.32万元、328.14万元、253.68万元和310.89万元。
报告期内,华锐工具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1、2.69、2.51、1.24,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39、2.53、2.39、0.94。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华锐工具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78%、37.61%、39.33%、34.83%。而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分别为15.97%、19.53%、15.80%、9.28%。
时代周报分析称,华锐工具的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可比上市同行的平均水平,偿债压力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华锐工具流动比率分别为0.95、1.46、1.62、1.60,速动比率分别为0.62、0.92、1.17、1.13;同期可比上市同行的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58、3.75、6.97、9.01,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64、2.75、6.12、7.83。
华锐工具表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期间,通过短期借款(含长期借款或融资租赁一年内到期部分)用于生产材料采购和设备购置,造成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随着公司盈利规模的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不断提升。
据时代周报,尽管近年来华锐工具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但2019年其流动比率仍低于标准值2,速动比率仅略高于标准值1,而且流动比率仅为上市同行均值的1/4左右,速动比率仅为上市同行均值的1/5左右,短期偿债能力远低于可比上市同行。
货币资金3449.65万元流动负债1.3亿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信用证保证金。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华锐工具货币资金分别为1994.20万元、2131.20万元、5664.05万元、3449.6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9.26%、15.25%、28.07%、16.65%。
同期,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占比99.99%、97.05%、98.32%、95.80%。
华锐工具表示,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营业规模及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规模呈稳定增长趋势,与业务发展趋势一致。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但报告期内占总负债比例有所下降。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华锐工具流动负债分别为1.10亿元、9590.85万元、1.25亿元、1.30亿元,占比分别为70.54%、61.91%、59.61%、68.01%。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组成。
研发费用增长职工薪酬占比超60%
目前,华锐工具核心技术人员共8名。公司董事长肖旭凯为核心技术人员高荣根之女婿。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2018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高荣根、易兵、高江雄、林孝良、王栋、刘安虎、陈胜男。2018年12月,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创新实力,新增杨雄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华锐工具的研发费用分别为763.07万元、1190.15万元、1700.14万元、939.43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69%、5.57%、6.57%、6.85%。
同期,华锐工具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583.84万元、801.90万元、1008.18万元、594.14万元,占比分别为76.51%、67.38%、59.30%、63.25%。
华锐工具表示,公司研发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研发人员各期末的数量分别为47人、51人、74人和76人,且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增长的幅度以及跟同行业薪酬比较,增加了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以确保人才的稳定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增加研发项目立项,导致用于研发的直接材料增加;公司大力建设研发实验室,新增了用于检测和研发的设备,如扫描电镜、表面质量检测仪等,使得折旧摊销费用增加。
华锐工具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08%、5.00%、5.70%、6.62%,华锐工具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69%、5.57%、6.57%、6.85%。
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金额和销售费用率均降低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华锐工具的销售费用分别为685.52万元、969.30万元、1191.76万元、475.74万元。
2018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283.78万元,增幅为41.40%。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222.46万元,增幅为22.95%。
华锐工具表示,2020年1-6月,销售费用金额较低,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人员出差推广营销的计划延后,导致展览费及差旅费降低。
同期,华锐工具的销售费用率分别5.11%、4.54%、4.60%、3.47%,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20%、5.22%、5.65%、6.21%。
华锐工具指出,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客户结构、销售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以经销为主,未直接面对大量终端用户,销售人员数量、售后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等相对较少,加之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原有客户采购增加,因此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但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营销推广的相关活动较少,因此销售费用率降低。
关联担保1.94亿元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及向为公司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情况,担保金额1.94亿元。
其中,华锐工具多次与肖旭凯、高颖、高江雄、陈沙等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并通过肖旭凯、高颖、王玉琴、鑫凯达、华辰星、肖旭荃、张平衡等关联方提供担保进行借款,担保金额合计1.89亿元。
华锐工具回复称,公司的关联担保方主要都为公司股东,符合行业惯例。公司近年来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扩大产能,固定资产规模快速扩张。虽然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和经营性积累筹集部分生产建设资金,也仍需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获取外部债权融资。
涉票据追索权纠纷公司败诉可能性较大
9月30日,华锐工具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20年4月2日,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株硬集团”)以票据追索权纠纷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起诉华锐工具及前手南阳市金鸿运物资有限公司,请求:(1)华锐工具与南阳市金鸿运物资有限公司向株硬集团支付票据款150万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华锐工具与南阳市金鸿运物资有限公司承担。
华锐工具表示,根据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0203民初1279号),已将南阳市金鸿运物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7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参照与叁益机械纠纷的审判结果,公司败诉可能性较大。因此,公司对除票据前手南阳市金鸿运物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7万元保全资产外,对剩余的123万可能的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计提了123万元预计负债。
根据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0203民初1279号之三),株硬集团于2020年9月15日撤回对被告南阳市金鸿运物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