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导致损失聚合支付机构或被追责
手机在顾客背后扫码就能盗刷,暴露了聚合支付机构对商户审核不严的问题。对此,黄大智分析称,手机可作为扫码枪是随着技术进步出现的问题,兴起的时间并不长,就像现在很多手机自带NFC(近场支付),是以前手机做不到的,“也是一个安全和风险博弈的过程。”
据黄大智介绍,有持牌的大型支付机构也在开发把程序内置到手机,但更多或是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因为以前做一个扫码枪需要付出成本,内置软件的成本相对更低。更重要的是,大型的支付机构对自己的品牌和合规程度非常重视,只有一些小的聚合支付厂商为追逐利润时对合规会有点轻视。
聚合支付机构发展的商户,理论上仍需经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审核,但这一步审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弱化。正如前述业内人士透露,实际操作中,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把审核的步骤也外包给了第四方(聚合支付也被称为第四方支付)。
以微信支付为例,如果商户自己直接申请接入微信支付,需要在微信支付商户平台页面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对公银行账户等资料,等待微信支付团队的审核。如果商户通过聚合支付机构接入微信支付,按照目前业内较为普遍的审核模式,只需要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也就是说,通过聚合支付接入的商户,即使下一步聚合支付将商户资料提交给微信支付进行审核,也并没有审核营业执照等核心资料。
此外,审查的一个难点在于高成本。易观分析师王蓬博表示,商户涉及的行业很多,线下人力和拓展成本、维护成本等都很高,加上聚合支付机构间都在争夺商户,所以审查有漏洞。
行业的激烈竞争在记者接触的“收钱吧”员工身上也有所反映。记者咨询开户事宜后,该员工多次催促记者筹备材料提交。其朋友圈内发布的状态,也几乎都与销售产品有关,例如“物料整装待发,各位资料准备得怎么样了!”“周六正常上班,需要办理的商户联系我发资料即可”等。
如果在审核这一步出现问题,导致风险或损失,应该向谁追责?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监管部门追责,必然是处罚持牌支付机构,但收单机构与聚合支付机构之间还会有内部责任划分,可能收单机构会向聚合支付机构追责。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认为,聚合支付公司本身并不具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职能,只能使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通道来开展支付业务。而第三方支付公司具有对商户的审核义务。因此出现问题可以通过其商户使用的支付通道,也就是商户编码中的一个字段(用于区分使用的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追责。
黄大智认为,如果遇到违法违规,要具体分析。他分析称,这涉及行业监管难题。这个链条上有三个角色:聚合支付、支付机构和银行。其中,聚合支付厂商把这个流程接下来之后,第三方支付机构结算时要走收单行,这就涉及收单业务是谁做的,是支付机构还是银行。聚合支付机构有配合调查的责任,找到商户的资质、开户时提交的资料、日常交易等。
拉卡拉、京东金融、富友等持股聚合支付机构
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中,聚合支付机构“承担”起了商户审核的工作?第三方支付机构与聚合支付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利润分成,这是否是促进它们积极介入这一环节的原因?
新京报记者通过“钱方好近”的客服了解到,目前扫码的费率是0.38%,也就是说,一笔100元的交易,钱方好近就有0.38元的费率。
一位支付机构内部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与聚合支付机构之间)的确存在(利润分成),业内称之为“分润”,但行业没有一个大致比例范围,都是双方自己谈的。黄大智介绍,比如,正常情况下,收单机构给商户的费率是千分之六、千分之七,那么可能中间会有一部分给到聚合支付厂商,一般就是万分之五到万分之十,可能比这个还要低,后者可获得的就是这部分价差,相对利润很少。不过,随着收款金额的增加,利润也是相应增加的。
上述人士还提醒,需要警惕聚合支付机构二清和跑路的问题。“近年出现过一批聚合支付厂商跑路问题,有的聚合支付厂商违规二清,截留了资金,带着这笔钱跑路了。”
除了费率、分润的“诱惑”所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与聚合支付合作有深层的原因。上述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给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双方的投融资背后有着重要补缺逻辑:对第四方机构而言,第三方机构能够带来稳定的支付通道。而对第三方机构而言,2018年以前,支付机构之间的直连没有合规背书,要想通过服务支付宝、微信支付两大巨头来分羹移动支付的红利,投资聚合服务商是布局聚合业态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
与此同时,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聚合支付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有着股权关系。据企查查显示,推出“收钱吧”的上海喔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是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6.81%;该基金的第一大股东是拉卡拉,持股37.9%。而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利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产品为“扫吧”)9%的股份。
近期另一家巨头的入局也引得市场关注。根据企查查,今年6月3日,另一家聚合支付公司哆啦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投资人变更,京东旗下的京东汇正(天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其唯一股东,而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后者100%的股份。
■ 乱象
聚合支付越界审核商户,接入赌博类通道
虽然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常常享受到聚合支付带来的便利,但是大部分人对“聚合支付”一词感到陌生。
聚合支付的作用就在于,它同时涵盖了两种及多种支付渠道,消费者只管消费而无需关注店铺到底需要哪种收款方式。同时,聚合支付还能帮助店铺记录资金是通过哪种收款渠道进来的。
业内人士分析称,聚合支付相对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相当于在第三方支付的基础上进行了技术融合,属于“第四方支付”。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聚合支付确实有一定的便利性。
聚合支付的模式,实际上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线下市场拓展、收款机具布放等工作,外包给了聚合支付机构,即“第四方支付机构”。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 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出,部分收单机构或聚合技术服务商创新开展“聚合支付”服务,为特约商户提供了融合多个支付渠道、一站式资金结算和对账的技术解决方案,满足了特约商户对降低系统投入和运营成本、提高资金结算和财务对账效率的实际需求。
不过,《指导意见》同时画出多道红线,包括严禁收单机构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工作交由聚合技术服务商办理。严禁聚合技术服务商以任何形式截留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在实际的操作中,聚合支付突破红线的行为时有发生。新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聚合支付机构存在越界审核商户的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近两年聚合支付发展时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地方。比如,有一些聚合支付公司接入一些赌博类的通道,以此赚取灰色收入,还有的涉及信用卡套现等领域。
这些大多是监管重点打击的领域。据“温州网警巡查执法”公号披露,近日,成功摧毁一个为赌博网站提供充值、提现等服务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短短7个月时间流入资金达数十亿元。该赌博网站采用易某科技工作室、易某某聚合支付平台和T某支付等第四方支付平台与赌博人员进行结算,然后这些第四方支付平台再同赌博网站结算。短短7个月,仅一家公司的资金流水就达7亿元,几家公司加在一起高达数十亿元。
据披露,在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购买大量手机架设“手机墙”,这些手机屏幕上不断地更换着新的收款二维码,接受全国各地赌客的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