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各方关注的一些问题,证监会26日进行了回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下一步要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关于IPO重启问题近期已多次回应,没有新的变化。与此同时,他再次重申,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推出QDII2制度
目前没有具体时间表
对于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何时推出的问题,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境外市场渠道比较单一,形式上我国居民仅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方式间接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为进一步拓宽个人投资者对外投资渠道,证监会正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就QDII2进行研究和沟通,计划尽快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但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在今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证监会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投资额度考虑以1000亿元人民币为限。对于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展,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台资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大陆方面将参照现有RQFII试点的相关法规,积极为落实上述承诺做好准备工作。
出台专项法规
保护投资者权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如今,这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
“制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门政策是证监会近期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期,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系统梳理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实施效果等。”新闻发言人介绍。
他同时透露,下一步,拟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制度设计将进一步向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倾斜,着力强化证券期货市场各方主体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公平正义,加大力度推动完善有利于投资者维权的相关制度。
券商资管业务
风险基本可控
为加强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今年2月份,证监会部署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将资产管理业务列为检查重点。
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检查结果,结合日常监管、备案管理等情况,目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体运作规范,风险基本可控,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客户权益问题,也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实现单独建账,规范管理,每个资管产品与其投资资产一一对应,未发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存在资金池业务问题。
“但现场检查也发现证券公司在客户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定向业务合作对象选择及合同责任约定、公司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及潜在风险。”新闻发言人说,为督促证券公司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在3月份证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的基础上,7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提出规范性要求,其中明确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旨在重申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坚持每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独立估值,每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与其投资资产对应的监管要求,防止证券公司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防范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