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号“平安拱墅”发布关于“鑫合汇”涉嫌非吸案的最新通报。
通报称,警方依法对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鑫合汇)陈某生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后,持续加大侦查力度,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要求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鑫合汇、浙江信达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中新力合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业务辅助人员,或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上述公司工作期间的提成、奖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指定账户(备注填写退款人姓名)。
天眼查数据显示,鑫合汇运营主体为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3月,注册资本约56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鑫合汇联合创始人、总裁杨君。公司大股东为浙江支集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37.29%,疑似实际控制人为中新力合总裁陈杭生。A股上市公司美都能源通过其子公司美都金控(杭州)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4%,为第二大股东,也是鑫合汇“上市系”标签的源头。
今年4月7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鑫合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在5月份对涉嫌集资诈骗罪的陈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叶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依法对敖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10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通报称,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生等5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累计冻结相关银行账户472个、涉及资金1.31亿余元;冻结股票账户26个、涉及股票1136. 5万股;累计扣押资金2.45亿余元;累计查封房产57处;累计查扣机动车37辆。
11月以来,杭州、深圳等地公安机关发布的多个警方通报显示,P2P网贷平台涉案工作人员被要求退缴在工作期间的提成、奖金等非法所得。
例如,11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发布通报,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人爱家金融“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指定账户。
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的通报也显示,再次告诫深圳前海钱富通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钱富通”平台)涉案的工作人员,主动退还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至钱富通专案待收款专户中,退缴后主动到案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